“身正邀明月,清廉慶佳節”。中秋、國慶雙節將至,為深入推進“兩帶頭五整治”糾風防腐專項行動,持續加固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堤壩,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,城發集團紀委向全體黨員領導干部和廣大員工發出提示提醒,雙節期間要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,牢記集團公司各項規定,自覺做到“十個嚴禁”:
1、嚴禁違規收送各種有價證券、支付憑證、消費卡、電子紅包、名貴特產等節禮;
2、嚴禁違規以各種名義組織和參加用公款支付的活動;
3、嚴禁違規出入私人會所以及私人會所性質的場所;
4、嚴禁公車私用、“私車公養”或借用下屬單位、服務對象的車輛;
5、嚴禁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宴請或者旅游、健身、娛樂等活動安排;
6、嚴禁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或借機斂財;
7、嚴禁濫發津貼、補貼、獎金、實物或巧立名目借節日之機突擊花錢;
8、嚴禁違規組織或參與老鄉會、同學會、戰友會等;
9、嚴禁違規公款吃喝、餐飲浪費,超標準超范圍違規接待或“酒前”違規收受、“酒中”違規吃喝、“酒后”違規駕駛等“酒杯中的奢靡之風”;
10、嚴禁在節日期間工作打折扣、搞變通,特別是在民生保障、幫扶救助、安全生產等方面不作為、亂作為。